实习剪影——在法院

司法在美国之陪审员的诞生

在美国法院实习的这段日子实在令我印象深刻,我们不仅走进政府详细了解了一些政府工作,还走进各级法院,亲身体验学习了美国的司法实践。美国有两套法院系统,一个是联邦法院系统,另一个是地方法院系统。联邦法院系统中有地方法院,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。地方法院系统中分为地区法院、巡回法院、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。两套法院系统各自运行,并不交叉。

我们更多的时间是待在巡回法庭里,我们三四个人被分成一组,一组跟着一位法官学习。我们组所在的法庭正在审理一起谋杀案,因为是较大的刑事案件,所以要有陪审团的参与。法院用一早上的时间选陪审员,到了下午,有资格的陪审员一共50个人,坐在法庭的观众席上,书记员随机抽14个陪审员坐进陪审员席位上,法官逐一盘问“你叫什么?住在哪里?已婚还是单身?有孩子吗?你的工作是什么?以前做过陪审员么?以前做陪审员的时候是什么案子?那个案子的结果如何?”诸如此类,很多问题,逐一问完大概就过去了一个小时。法官问完之后,控辩双方的律师开始盘问陪审员,律师要通过一系列问题的设计,引诱陪审员回答出自己也许无法公正决断,从而换下该陪审员。律师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,替换掉有可能不利于自己的陪审员。每当法官通过律师和陪审员的问答认为陪审员不能公正的时候,法官就会让书记员从观众席上剩下的陪审员中再抽取一位。反复替换,来回询问,这一选陪审员的过程竟长达一天。这让我不禁佩服这些律师强大的逻辑和言词,也让我意识到陪审团制度的确既费时费力又公平正义。

司法在美国之直击庭审现场

审判过程中,每个人起来说话,都必须举手宣誓。每当陪审员和法官进入或退出法庭时,所有人都必须起身站直。如果双方就某一证据是否能使用而需要讨论时,就会让所有陪审员离开法庭。这所有我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庄严。另一方面,律师在法庭上自由的行走,盘腿坐在凳子上,甚至公然驳斥法官,又让我感到司法的自由。被指控谋杀的被告人并没有穿着囚服,也没有专门站在哪里,她就是穿着自己的衣服坐在自己的律师旁边,给犯罪嫌疑人极大的人权也真实的反映了西方法律的“疑罪从无”。

我很喜欢辩方律师,他思维极其敏捷。控方公布了一段受害人报警的电话录音,录音中,受害人因惊恐而说话断断续续,听不清楚,于是控方问受害人电话里说了些什么。就在这时,辩方律师制止了控方,律师认为,我们只能用我们真实听见的东西作为证据,控方让受害人此时自己说,这显然不能作为证据。辩方律师的思路是对的,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。这位律师很喜欢给我们几个讲解他在做什么,我们也经常向他提问题,他说“我们的友谊不是中国人和美国人,也不是老师和学生,仅仅是你和我。”回国后我们也一直与他保持交流,询问他案子的进展,感觉自己学到了许多非实践否则不能学的宝贵知识。

其实书本上学到的很多东西,转身就忘了,只有真实的经历难以忘却。这一路学到的法学知识,远胜我在家看一天的书所学到的东西。